【痛心疾首】原“中國人權”部分理事的公開聲明2005年2月
聲明 △ 近來我們相繼辭去了“中國人權”共同主席、執行委員、理事、榮譽理事的職務。我們的辭職,雖有各自不同的考慮,也有極為明顯的共同理由。
創建於1989年3月的“中國人權”,是接續三十年代蔡元培、宋慶齡領導的“中國人權保障同盟”的事業,在中國推廣人權理念、進行人道救助的非政府人權組織。因為中國國內條件的嚴酷,“中國人權”只能在紐約建立自己的辦公室。但它的著眼點和著力點,完全是在中國國內。由於創業者的辛勤努力,“中國人權”多年來為促進中國的人權事業起了重大的作用,在國內外享有良好的聲譽。然而近幾年來,“中國人權”發生了蛻變,它已不再是一個容納願為中國人權事業奉獻的人士的公益組織。 (Memoir Tiananmen - 2004)
我們之中,有“中國人權”的創始人,有在“中國人權”工作十多年不要報酬的人,有在國內“六四”以後的白色恐怖時期出任理事的人,還有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狀況的美國人;我們之中的多數人都在“中國人權”任職十年以上。對於“中國人權”的蛻變,沒有人比我們更為痛心。
“中國人權”最大的偏差,是背離了具有普世價值的、非政黨非政治化的人權理念。“中國人權”主席劉青,近年來背著理事會身兼其他三個組織的主席,領導政治團體,涉入政黨政治。 特別是以劉青掌控的人道援助基金向其他三個組織進行利益輸送,對“中國人權”構成嚴重違反章程的“利益衝突”。人道援助基金成了“劉青的錢”,“中國人權”的資源竟被用來建立劉青個人的政治資本。他完全違反了從事人權工作所必需堅持的原則。 (64memo.com-1989)
“中國人權”的內部運作也違反了章程,越來越缺乏透明性。其行政負責人淩駕于執行委員會之上,執行委員會淩駕於理事會之上,理事會失去了監督權。行政人員利用職權,為追究責任設置重重障礙。每年開支近三百多萬美元,只有十萬左右用於人道援助,60%以上用於薪水和辦公費,其餘又以合作項目、工作合同等形式在劉青領導的其他組織的成員之間進行利益分配。 (64memo中華富強-89)
最近的2005年度理事會上,13年未經選舉的“中國人權”主席劉青,再一次不經選舉繼續連任。
正因為“中國人權”發生了蛻變,當中國本土的公民維權運動在新世紀興起和持續高漲之際,“中國人權”麻木地置身事外。不僅如此,部分理事以個人身份投入維權運動,竟被“中國人權”負責人指責為“傷害了組織”。“中國人權”已不再是我們十數年傾心傾力投入的那個組織。事先未能防止蛻變,我們負有責任;已經發生蛻變,我們以合乎程式的方式糾正偏差的努力,均告無效。所以我們決定辭職。 (64memo.com/2004)
我們為什麼一定要辭職?
第一,既然我們不能行使監督職責,我們也不願繼續為它的違背人權原則的行為背書。 第二,我們不願我們的名義被利用為違背人權原則的人和事去籌款。
我們決不放棄自己的責任,將一如既往以各種方式努力推動中國的人權事業。
(以姓氏比劃為序):
方勵之 fanglz@physics.arizona.edu 郭羅基 gluoji@hotmail.com 黃默 mab@webmail.scu.edu.tw 李曉蓉 lix@umd.edu 林培瑞(Perry Link) eplink@princeton.edu 劉賓雁 zhlby@comcast.net 蘇曉康 xiaokangsu@comcast.net 叢蘇 DWeis39595@aol.com 王丹 dan@fas.harvard.edu 王渝 sunyphil@optonline.net 張偉國 zwg35@yahoo.com 鄭心元 hsinyuancheng@hot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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